会计学会章程

2014/11/24 

总则
第一条:本学会命名为会计学会。
第二条:会计学会的宗旨是:锻造中国精英会计精神,发扬诚实守信的品格,客观公正的意识,开放广阔的胸襟,进取创新的追求。
第三条:华商会计学会由爱好会计事业的同学发起成立,隶属学院社团联合部,直接由会计系领导,服从会计系老师的业务指导。
会员制度
第四条:华商会计学学会从全院各系吸纳会员,通过注册登记的方式入会。
第五条:凡热爱会计事业,有共同会计兴趣参加学会活动的同学经考察后均可入会。
第六条:在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会员,可进入本学会工作机构,参与活动的组织策划。
组织机构:
 
第七条:会计学会设立顾问委员会,名誉会长一名,会长一名,副会长三名,各部部长一名,副部长一名,若干个干事。
第八条:顾问委员会:主要工作是指导学会的运转,对学会的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,负责所有会员在会计专业领域方面学习上的指导与培训工作,引导学会良好发展。
第九条:会长:对内外代表会计学会,负责会计学会各项日常工作的调度,监督各组工作进展,并对各项事务直接负责。
第十条:副会长:对内外代表会计学会,负责协助会长进行日常事务管理,协调部门开展主题活动。
第十一条:常规活动部门:进行日常活动的规划、组织,维持学会工作正常运行。
1.秘书处:负责策学会活动计划及学会的发展规划,并对学会日常工作进行筹备。
2.财务部:负责管理学会日常资金,并维持学会日常正常运作。
3.学研部:研究会计理论知识,并定期出试题考察学会成员。
4.宣传部:负责学会日常的宣传工作。
5.外联部:负责对外的联系,包括老师、场地的联系和资金的筹集。
6.组织部:组织校内外的相关活动。
7.信息編輯部:负责学会网络设计及有关信息的编辑,宣传我学会,以及对学会网络的日常管理与维护。
第十二条:学会定期举行管理人员全体会议,重要事宜由管理人员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决定。视工作情况不定期举行全体管理人员临时会议。
第十三条:各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视情况召开。
第十四条:每一年进行换届选举,决定新一届成员名单。
财务制度
第十四条:学会发展初期,资金由会员交纳。
学会在招新会员时,统一收取会员费10元,全部作为学会开展活动所用,需动用学会资金必须向财务部提出申请,然后要通过经费申请程序方能动用经费。
第十五条:寻求社会上的赞助资金,用于学会活动及支持会计学会发展。
 
意外事件及处理方法
第十六条:活动时,一切行动听从负责人安排,不得擅自行动。
第十七条:在未经本学会主要成员会议通过情况下,任何人不得以学会名义举办任何活动。
第十八条:所有本学会成员不得有损本学会名誉与形象的行为。
第十九条:违反以上条例的成员,视情节严重与否做出相应处罚;情节特别严重者,可以作出开除会籍处理。
附则
第二十条:本会之一切决策与活动不抵触组织章程。
第二十一条:本会以自由平等为原则,所有权利归属于全体会员大会。
第二十二条:本章程若有不足之处,修改之后应由全体会员大会通过。
第二十三条:会员的资格及其权利义务:
权利:加入本学会的会员,享有参加学会活动,在社刊上发表文章的优先权;享有对学会工作的建议权、批评权及监督权;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,对重大事件的参与表决权;
义务:自觉遵守本会章程和纪律,自觉参加本会工作;利用本系学科优势,传播会计、财务知识;工作积极,认真负责,待人真诚,要有团队的精神,协调完成各项任务;宣传本会宗旨,自觉维护学会形象;会员定期交纳一定会费。
我们成立理事委员会来保障每个会员的全部权利,同时也恳请学院的领导及全体师生来监督。
  
奖励制度
第二十五条:积极参加学会活动的会员,学会内部都会为其加分,每个学期末学会都会依据每位会员的分数选出积极会员,并加以奖励。
我们成立理事委员会来保障每个会员的全部权利,同时也恳请学院的领导及全体师生来监督。
会徽解説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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